各分工会:
2015
年是我校融合发展的开局之年,学校工会各级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献计献策,干实事,谋发展,着力推动和落实校党政工作计划,为学校融合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评选出本年度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年度工会工作总结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听取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委员和教职工的意见。总结的撰写,要以贯彻落实学校党政、校工会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为主线,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创新,突出典型,展示亮点,事例详实,数据准确,实事求是,成效确切,文字简练,层次清晰,避免套话空话。
二、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
名额
:全校10个
2.
评选条件:
(1)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大力推动学校和本部门工作开展;在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成绩优异;积极开展分工会活动,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成效好。
(2)重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征集教职工关于学校和本部门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断强化教职工主人翁意识,调动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力。
(3)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热心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有实例。
(4)分工会经费使用合理、账目公开,会员对本分工会账目无疑义。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
名额
:每个分工会1名
2.
评选对象:
各分工会委员会成员(含党总支临时指定的分工会负责人)。
3.
评选条件:
(1)热心工会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履职,成绩突出;积极配合党政工作,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工会工作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有益活动,有实例。
(3)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办事公道,团结同志,作风民主,为广大教职工排忧解难,受到教职工好评。
(4)积极接受并较好完成上级工会的工作任务,有效组织和参加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创新和开展所分管的工作,成效好。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违犯教育部6条教师禁令和“红七条”禁令者;
(2)一年来受院、系、部、处、室以上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者;
(3)不接受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4)发生教学事故者;
(5)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者;
(6)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两周、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有旷工缺课现象者;
(8)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
三、评选方法
1
、先进集体:各分工会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符合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并填写《源自英国始于1946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公示、确定。
2
、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推荐,由各分工会委员会负责,在本单位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具体评选推荐办法,本着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会委员会有关制度,自行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源自英国始于1946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报校工会审定。
四、其他
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申报表、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于2016年1月8日(星期五)前报校工会(英才校区:行政楼一楼104室,联系电话:63515818;北龙校区:北林校区综合实验楼四楼416室,联系电话:65769332),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校内办公网发送至工会。逾期不报者,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1.源自英国始于1946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
源自英国始于1946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校工会
2015
年12月14日